股权转让的税收
当公司股权转让时,个人股东的股权转让,其股权价值增值部分需缴纳20%个人所得税;而法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时,其股权价值增值部分需缴纳25%的企业所得税;若法人股东将股权转让所得继续分给其个人股东,则其个人股东还需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,其综合税负更高。
例如:甲投资A公司200万元,甲决定出售A公司的所有股权,总计500万元,则甲应缴纳增值部分的20%个人所得税,即(500-200)×20%=60万元,甲出售股权到手总计500-60=440万元,甲投资A公司实际收益为440-200=240万元;
甲设立的B公司投资A公司200万元,甲决定出售B公司投资A公司的所有股权,总计500万元,则B公司应缴纳增值部分的25%企业所得税,即(500-200)×25%=75万元,B公司出售股权到手总计500-75=425万元,B公司投资A公司实际收益为425-200=225万元;若B公司将其股权转让所得分给甲,甲还需再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,即225×25%=45万元。
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税收
当被投资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,需扩大注册资本的,公司将未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时,法人股东可将其应得的分红直接转增成注册资本,而个人股东则需先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后再将其缴税后的分红转增成注册资本,也就是先要视为分红,投资人再用分红所得增资。
可以这样理解,转增注册资本的资金来源需为股东的收益。因为法人股东和自然人的股东性质不一样,法人股东取得的分红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,而个人股东取得的分红需要先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。
举例:甲投资A公司,占股30%;甲设立的B公司投资A公司,占股30%。假设A公司将1000万未分配利润用来转增注册资本,甲需先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,甲可用来增资注册资本为1000×30%×(1-20%)=240万元,而B公司无需缴纳任何税,B公司可用来增资注册资本为1000×30%=3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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